民事裁定书(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用)

 

 

××××人民法院

民事裁定书

 

(××××)……民再……号

再审申请人(一、二审诉讼地位):×××,……。

……

被申请人(一、二审诉讼地位):×××,……。

……

原审其他当事人:×××,……。

……

(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)
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,本院/××××人民法院作出(××××)……民×……号民事裁定,本案由本院再审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正在审理本案。
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,××××人民法院受理(××××)……民撤……号……(写明当事人及案由)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。该案正在审理中。

本院认为,……(写明中止再审诉讼的理由)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三百零一条规定,裁定如下:

一、本案中止诉讼。

二、本院/××××人民法院先行审理(××××)……民撤……号……(写明当事人及案由)一案。

 

 

审  判  长   ×××

审  判  员   ×××

审  判  员   ×××

 
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
(院印)

 

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

书  记  员   ×××

 

【说明】

本样式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制定,供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期间,对原生效裁判人民法院受理了第三人撤销之诉,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,裁定中止再审诉讼用。